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到2020年的今后十多年间,该《意见》将作为我国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纲领,前景已清晰可见,意义重大而深远。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中医药发展也将迎来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
《意见》不仅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将其与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并列,作为深化医改的指导思想之一;还特别强调“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将其作为“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此两项内容,将奠定中医药在医改中的重要地位,也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作用的高度重视。
这种高度重视,源于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医改所处时局的清晰判断。《意见》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
应对上述挑战,中医药强调“天人合一”、“上工治未病”的理念,整体观、辨证施治的诊疗模式等,顺应了当前健康观念、医学模式、疾病谱的深刻变化,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助于化解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问题。近年来急剧升温的中医药科普热,既是对群众更高需求的满足,也是上述趋势发展的必然。
《意见》还指出,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特殊国情决定了我们要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中医药的“简、便、验、廉”特点,中医药数千年扎根基层百姓的传统,以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医疗卫生主要靠“一根针、一把草”的丰富经验,将有助于中国走出一条低成本、供得起、保公平、可持续的医改之路,并成为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的明显标志。
在《意见》随后的详述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指导思想,从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好地贯彻和体现,融为一体。
这是一次中医药发展的历史机遇,来之不易。虽在100多年前就有人主张“全盘西化”,企图“否定中医”,并不时为此后中医药的发展设置障碍,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伴着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医药的宝贵价值已广为世人认同。如果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重申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那么,此次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发布,则标志着中医药切实被纳入医药卫生体制的操作层面。
面对世界性的医改难题,再过百年,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的实践或将成为人类卫生事业发展的一笔宝贵财富,而“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或许是其中最耀眼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