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捐肾救弟艰难“破规”
现场:8家媒体造访湖北沙洋熊望台监狱
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20多位记者不期而至湖北沙洋县熊望台监狱。
大家期待着广受关注的服刑犯捐肾救弟一事能有新的进展。
距沙洋县城10分钟车程的熊望台监狱,四周被田野包围,高大的水杉让监狱浓荫蔽日。记者一行的到来,让门口的工作人员如临大敌。
“记者我见过,但从来没见到这么多的记者!”被记者团团包围的熊望台监狱办公室主任易丰收笑着摆手推辞,“这个事我回答不了,你们不要问我。”
监狱办公区小小会议室里,坐满了包括南方周末等全国8家媒体的记者,本报是惟一武汉媒体。监狱政委邓学军出面接待。
事件:服刑犯捐肾救弟从受阻到“破冰”
头戴圆形无沿小白帽,留着一寸多长的白胡子,坐在记者中,69岁的马桂林满脸沮丧。
这位河南邓州市文渠乡马庄村的老农有两个儿子,小儿子马启长在新疆打工,已结婚生子。2006年,大儿子马启征在湖北打工期间,因盗窃电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7年,正在新疆奎屯工作的马启长,突感胸闷、心跳过速、浑身乏力,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双肾都已坏掉。医生说,马启长要想延续生命就得换肾。由于病情严重,医生建议他尽快做肾脏移植手术,让他从亲属中寻找肾源。得知他还有一个哥哥,医生建议检验一下是否配型。
马启征此时被关押在熊望台监狱服刑,还有3年刑期。
马启征得知弟弟的情况后,同意捐肾。2008年5月20日,湖北派2位司法工作人员去了马启长老家。10月,马启长的主治医生和马桂林一起来到监狱。经监狱管理方配合,取得了马启征身体组织检测样本。经检验,马启征和马启长的肾脏器官移植配型成功。
可当马启长郑重向沙洋县监狱管理方提出申请时,遭遇卡壳。
今年6月7日下午,湖北省司法厅、熊望台监狱共派出3位人员,到马启长的河南老家,让马启长的父亲给在监狱服刑的儿子马启征办理假释有关手续。
这也意味着,遭遇困境的马启长生命之门现出曙光。
服刑犯马启征:
弟弟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自己思想压力大
前日深夜,马父从老家来到沙洋。监狱只允许马父和其堂兄探望马启征。10多分钟后,两人出来。
堂兄向记者描述,马启征在监狱里身体状况还不错,乐意捐肾救弟,并且心情迫切,一看到他们就很着急地问,“弟弟能不能下床?”想着弟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马启征说,“自己思想压力很大。”
不过,马启征说自己很有信心。他写了假释申请,随后监狱还召开了专门的听证会,他也参加了。在这个会上,他听说,这个星期有可能是周五上级部门会批准他的假释申请,最迟6月20日会对他的申请作回复。
听证会给了马启征希望。不过,他堂兄有点担心,“这可能只是监狱安慰马启征的话,应该不会这么快有结果。”
长途奔波而来的马父及家人,仍在焦急等候批复结果。
狱方:近期有批复结果
监狱政委:两年来一直积极促成此事
湖北沙洋熊望台监狱政委邓学军原本等待湖北省监狱局来人,最后对方来电说“有事,中途回转了”。对于记者所提问题,邓学军一直面带笑容,说话很有分寸,“马启征捐肾的事,从监狱到司法部,都高度重视。”
他说,熊望台监狱从2007年到现在为此事做了大量工作,一直很关心并在积极努力促成此事,但前提是必须合理合法。两年内,他们两次派人去马启长家里,奉献爱心。还到其所在地乡镇等多个部门,调查和协调此事,还和马启长的医生多次通话。
邓学军说,目前不仅是和有关方面在协商,实际上司法部和有关部门正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动。不过对于马启征的假释申请,具体批复时间他不好表态。他说,监狱正在走法律程序,逐级上报,启动法律程序,还要通过法院。“不过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个体,上级部门应该会考虑到这些因素。”
最大障碍:无具体条文可执行
邓学军说,马学征捐肾这件事,最大的障碍是目前无法律明确规定,走法律哪个渠道也不清楚。
此前监狱方拒绝马启征的理由是:根据狱字【2006】第194号文件中的相关精神,在国家对罪犯自愿捐献人体组织、器官作出规定前,不宜在罪犯中开展类似工作。
邓学军解释,也不仅仅是194号文件起作用,服刑犯器官捐献目前无条例可循,“我们是执法单位,遇到这种情况,没有法律法规,我们就要依法逐级上报。”
国务院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该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均适用该条例。但对于服刑犯没有特别的规定。
是减刑?还是保释?还是监外执行?邓学军说,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基层法院同意。知情人告诉记者,其实这个问题不是一个马启征的问题,这是一个人群的问题,如果只是一个特例特事特办还好说。
省司法厅:批复近期有结果,请耐心等待
湖北省司法厅有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服刑犯马启征捐肾救弟一事经媒体报道闹得很大,此事正在磋商之中,近期会有结果,届时会给大家统一发布消息,请大家耐心等待。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省司法厅正在做各方面的工作,正在创造条件力图促成此事。 (记者 瞿凌云
家人态度 马父:快点,我娃等不得了
自从小儿子马启长得了尿毒症后,父亲马桂林5次到沙洋探监。这次,他本想把大儿子马启征带回家,早点给小儿子捐肾动手术。看来还得再等,昨日他失望回家。
随行的马启长堂兄告诉记者,老人很生气,儿子在这里劳改,在农村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要不是小儿子得病了,他不会三头两趟地来监狱。探监时,老人给儿子说了一句话,“你在监狱里要好好改造,听党的话。”
只要见到穿警服的,69岁的马桂林就赶紧上前,紧紧抓住对方的双手,不停祈求,“你一定要帮帮我啊,保我家儿子的命啊。”
随行的马启长堂兄说,“作为家人,对狱方的回答不满意。”他说,这个事在急不在缓,马启长今天这个情况,明天谁知道是怎么样?“近期”到底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谁也说不清楚。依法行事,“但我们真是不懂得这些条条框框。”
“看到他,有点害怕,骨瘦如柴,脸上很黑,长着大块大块的黑斑,身上烂了一个个的洞”,在河南邓州见到马启长的媒体同行告诉 记者,“马启长整个人就像一个木棍撑着,肚子鼓得老大。”
记者昨晚8时联系上马启长,电话那头他不时咳嗽,说到伤心处,这个33岁的男人几次像孩子似的哭了起来,“得病2年,花了14万元,家里垮了,身体也垮了”。
马启长以前在新疆卖羊肉串,有点积蓄,在农村算是生活安逸的人家。现在做了两年透析,钱基本花光。
按照医生要求,他现在一周要透析3次,但因为经济困难,他一周只能透析2次,不透析,根本不能吃东西,一吃就吐,一天一滴尿也没有。透析一次得300多块钱,钱都是靠亲戚朋友借的,“再过几天,家里就可以把麦子卖掉,换点钱凑合着”。
9日他强烈要求和父亲一起来监狱看哥哥,但因身体太虚,家人极力反对,所以没去成,他感到很遗憾。听说近期会有结果,他对记者说,“十分感激所有的人,我这个事麻烦了大家,心里难受得很。”
不过他感到遗憾的是,本以为父亲这次可以把哥哥带回来,自己就可以早点动手术了,哥哥保释申请上也签了字,“谁知道哥哥还是没回来”。
采写:瞿凌云 选题策划:朱艳琳
律师说法 允许服刑犯捐肾救弟有法可依
就我国目前施行的法律法规而言,允许沙洋监狱服刑囚犯马启征捐肾救弟有法可依。
国务院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为马启征捐肾救弟提供了法律依据,监狱方面不能以司法部狱字【2006】第194号文件拒绝。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是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第194号文件。该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均适用该条例。马启征虽身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囚犯,但其仍系我国公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马启长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其自愿、无偿地捐献肾脏的行为,完全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
其次,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马启征出狱捐肾救弟提供了程序依据。
作为囚犯的马启征如欲向其弟捐肾,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最适合的方式是假释。马启征系犯盗窃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且已服刑3年,其家庭有特殊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
假释的程序应由沙洋监狱向服刑地中级法院提出假释建议,法院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马启征被假释后由当地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并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此条件下,马启征即可向其弟捐肾。